关于《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布者:孙成明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8日
-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4〕34号)《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局依据《关于印发<2026年黑龙江省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6〕2号)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规程》(TD/T 1089-2023)等规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拟对鸡西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9日公布的鸡东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调整,我局牵头起草了《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在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2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单位:鸡东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孙成明
联系电话:0467-5591798
联系地址:鸡东县鸡东镇振兴大街126号
电子邮箱:447555000@qq.com
附件:
1.《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解读》
鸡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