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470条,公告信息305条、新闻要闻331条、政府会议12条、规范性文件8条、政策解读8条、应急预警信息64条、法定主动公开专栏74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强化政策解读工作,严格贯彻“谁起草、谁解读”的要求,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及时发布。着重围绕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惠民利民举措及新旧政策差异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方面开展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8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一问一答、图片解读等方式,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知晓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鸡西市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要闻动态”版块栏目积极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对鸡西市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部分栏目进行优化,增设“鸡东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加强对全县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保障政务新媒体更新频率,提升了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运营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落实领导小组责任。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扎实推进全年工作。

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检查工作,加强对网站的日常巡检,每两周对网站各专栏内容更新情况、互动回应、错敏词、错误链接等进行一次检查整改。杜绝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交流无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四不”问题的出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处理依申请公开能力仍需增强。对涉及需多个业务部门配合处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存在工作分配不合理情况。二是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有待提升。个别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频次较低,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办将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业务人员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能力,同时加强对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检查频率,督促各政务新媒体账号增加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的转发频次,不断提升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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