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聚合力 高效化解金融不良资产风险——鸡东县召开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三方联席会议
- 发布者:吴菲菲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3日
- 来源:鸡东县司法局
为有效防范化解县域金融领域风险,精准破解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堵点难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鸡东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哈尔滨银行鸡东支行联合召开金融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联席会议。三方紧扣工作实际、立足各自职能,系统复盘前期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开展成效,深入研判当前工作形势与突出问题,会商研究细化下一步工作举措,明确协同发力、源头治理、精准处置的工作路径,全力推动县域金融纠纷高效化解、不良资产有序清收。
会议全面梳理了我县金融不良资产纠纷调解、案件处置、资产清收等整体工作情况,重点分析了当前部分债务人还款能力不足、一次性清偿压力较大、纠纷处置周期偏长等现实问题。各参会单位相互交流工作经验、查摆短板不足、研讨解决方案,进一步统一工作思想、凝聚工作合力,确定了基层摸排前置、多元调解居中、司法确认兜底的一体化处置模式,健全完善司法局、法院、银行三方常态化联动协同处置工作机制。
结合本次会议研判情况,三方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后续三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做实基层摸排,精准掌握底数。由县司法局统一部署,全县各司法所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入户走访、村(社区)联动、信息比对等方式,逐户逐人核实欠款人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实际困难及真实还款意愿。二是开展柔性调解,稳妥化解纠纷。在司法所完成前期摸底的基础上,由司法所会同银行工作人员共同入户,与债务人协商签订还款协议。针对无恶意逃废债、仅存在暂时资金困难的债务人,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人性化调解,积极搭建金融机构与债务人沟通协商桥梁,引导双方理性协商、互谅互让,科学制定个性化分期付款方案,依法依规签订调解协议,在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还款压力。三是强化司法赋能,固化工作成效。对双方自愿达成的分期付款调解协议,由县法院快速启动司法确认程序,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有效提升协议约束力和履约率,切实实现调解成果司法固化,大幅缩短处置周期、提升不良资产清收质效。
本次联席会议进一步畅通了府院银联动协作渠道,补齐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短板,构建了流程闭环、高效协同的不良资产处置新格局。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三方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持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优化法治服务举措、创新风险化解模式,稳妥有序化解金融不良资产风险,规范县域金融秩序,为今后化解同类金融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工作路径,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会议全面梳理了我县金融不良资产纠纷调解、案件处置、资产清收等整体工作情况,重点分析了当前部分债务人还款能力不足、一次性清偿压力较大、纠纷处置周期偏长等现实问题。各参会单位相互交流工作经验、查摆短板不足、研讨解决方案,进一步统一工作思想、凝聚工作合力,确定了基层摸排前置、多元调解居中、司法确认兜底的一体化处置模式,健全完善司法局、法院、银行三方常态化联动协同处置工作机制。
结合本次会议研判情况,三方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后续三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做实基层摸排,精准掌握底数。由县司法局统一部署,全县各司法所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入户走访、村(社区)联动、信息比对等方式,逐户逐人核实欠款人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实际困难及真实还款意愿。二是开展柔性调解,稳妥化解纠纷。在司法所完成前期摸底的基础上,由司法所会同银行工作人员共同入户,与债务人协商签订还款协议。针对无恶意逃废债、仅存在暂时资金困难的债务人,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人性化调解,积极搭建金融机构与债务人沟通协商桥梁,引导双方理性协商、互谅互让,科学制定个性化分期付款方案,依法依规签订调解协议,在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还款压力。三是强化司法赋能,固化工作成效。对双方自愿达成的分期付款调解协议,由县法院快速启动司法确认程序,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有效提升协议约束力和履约率,切实实现调解成果司法固化,大幅缩短处置周期、提升不良资产清收质效。
本次联席会议进一步畅通了府院银联动协作渠道,补齐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短板,构建了流程闭环、高效协同的不良资产处置新格局。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三方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持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优化法治服务举措、创新风险化解模式,稳妥有序化解金融不良资产风险,规范县域金融秩序,为今后化解同类金融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工作路径,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