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设采矿权开采方案评审意见书、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证的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指南》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453号)等相关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国土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要求:

现将《黑龙江省鸡东县哈达镇先锋村建筑用大理岩矿开采方案评审意见书》,已通过专家评审;《黑龙江省鸡东县哈达镇先锋村建筑用大理岩矿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参数表》《承诺书》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鸡东县自然资源局矿产综合办公室。

通讯地址:鸡东县自然资源局矿产综合办公室(鸡东县振兴大街126号)

邮政编码:158200

联系电话:0467-5585970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