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鸡东县三八红旗手社会化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者:刘畅
-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4日
- 来源:鸡东县妇女联合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表彰全县广大妇女在鸡东振兴发展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展示广大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引领广大妇女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鸡东新篇章凝聚巾帼力量,鸡东县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县妇联”)开展鸡东县三八红旗手评选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通过自荐、他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优中选优,选树3名各行各业的优秀女性授予“鸡东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6年2月24日至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方式
本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女性公民自行申报;
他人举荐:社会各界人士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女性;
单位推荐: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等名义集体推荐。
三、评选条件
1.身份要求:年满18周岁,鸡东县籍中国女性公民或在鸡东县长期工作,为鸡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女性公民。
2.政治素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业绩贡献: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鸡东实践及“五强四新”战略目标,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主动作为、勇挑重担,岗位建功、争创一流,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4.品德作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充分发挥女性独特作用,积极传承优良家风、弘扬文明新风,品德高尚、廉洁自律、无私奉献。
5.资格限制:已获得“鸡东县三八红旗手标兵”“鸡东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授予。
四、材料申报要求
候选人需扫描指定二维码,按要求如实填报《鸡东县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社会化推荐)》;申报材料需于2026年2月26日前完成报送。电子版发送至县妇联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县三八红旗手社会化推荐+候选人姓名);纸质版报送至县妇联宣传部(需加盖相关印章,见第五项要求)。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467-5582603
电子邮箱:jdxfulian612@163.com
通讯地址:鸡东县南华大街338号6楼妇联612室
邮政编码:158200
五、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审核:所有自荐、他荐及单位推荐材料,须经候选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居住社区(村)党组织审核盖章;
资格审查流程:县妇联将联合候选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属地妇联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资格审核,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择优确定表彰对象;
材料真实性要求:参评人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评选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主动配合做好审核审查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