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东县宏海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公示
- 发布者:李广玉
-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9日
- 来源:鸡东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至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对鸡东县宏海煤矿监察发现:1.矿井图纸作假,1月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的三段22#层左三采煤工作面,未填绘在当时矿方提供的工程图纸上。(该采煤工作面不是联合试运转批复首采工作面,在属地监管部门有备案),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2.三段22#层左三采煤工作面运输轨道线路局部使用的是《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中的15kg/m钢轨,为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3.三段22#层左三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防爆开关小接线嘴电缆未紧固,可以抽拉串动,失爆,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4.三段22#层左三采煤工作面(煤层平均厚度约1.3m-1.4m)回风巷约50米使用的是《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第二批)》中的木支护,为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5.三段22#层左三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全出口局部只能爬行通过,行人不畅通,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关于移交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函》要求,鸡东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对鸡东县宏海煤矿5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鸡东县宏海煤矿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执行,确保整改到位,并接受社会监督。
鸡东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