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哈达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者:于英铎
- 发布时间:2023-01-16
- 来源:鸡东县哈达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发布《鸡东县哈达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县人社局202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基层动态23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对各村(社区)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我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纠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哈达镇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全镇各项工作实际,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先后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和乡村两级干部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和部署,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公布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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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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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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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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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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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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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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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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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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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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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2022年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等问题,我镇通过规范工作流程以及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等措施进行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2023年主要存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力度不强等不足,下一步我镇将扩充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