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6916952/2023-046448
  • 关于印发《鸡东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2023-04-26
  • 2023-04-28
  •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鸡东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直属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鸡东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鸡东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鸡东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目录

总则 -1-

一、现状与形势 -2-

(一)矿产资源概况与现状 -2-

(二)形势与要求 -5-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7-

(一)指导思想 -7-

(二)基本原则 -8-

三、规划目标 -9-

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 -11-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11-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3-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14-

五、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16-

(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16-

(二)优化开发利用布局 -17-

(三)严格开采准入条件 -18-

六、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20-

(一)绿色矿山建设 -20-

(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22-

(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24-

七、规划保障措施 -26-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度 -26-

(二)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制度 -26-

(三)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26-

(四)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27-

附表

附表1鸡东县国家规划矿区表

附表2鸡东县勘查规划区块表

附表3鸡东县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4鸡东县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表

附图

附图1鸡东县矿产资源分布图1100000

附图2鸡东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1100000

附图3鸡东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图1100000

附图4鸡东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1100000

附图5鸡东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1100000

总则

为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和产业化发展,认真贯彻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上级规划,对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及保护进行科学规划,依据《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鸡西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鸡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远景目标纲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0153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编制《鸡东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国家、省级资源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实施鸡东县矿产资源开发与产业化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规划范围适用于鸡东县所辖行政区域。

一、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概况与现状

1、自然地理概况与经济概况

鸡东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为边境县归鸡西市所辖,地理坐标东经130°4034″—131°4105″,北纬44°5054″—45°4100″。县内交通便利,有国家铁路林密线、鹤岗—大连公路(201国道)、方虎公路和建鸡高速公路贯穿全县东西。2020年,鸡东县下辖8个镇、3个乡、123个行政村,面积3243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末,鸡东县户籍总人口26.48万人。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86.9亿元,同比增长4.5%。一产实现增加值33.3亿元,同比增长1.8%;二产实现增加值14.8亿元,同比增长20.9%;三产实现增加值38.7亿元,同比增长-0.5%。三次产业比重为38.41744.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2811元。

2、矿产资源概况

鸡东县位于兴凯成矿带上,矿产资源丰富,资源种类多、分布广。截至2020年底,已发现各类矿产41种(含亚矿种,下同),包括能源矿产4种,金属矿产14种,非金属矿产22种以及水气矿产1种。其中探明资源储量矿产28种,列入《截至2020年底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有15种。全县主要优势矿产有煤、钼、石墨以及硅藻土等。

专栏1  鸡东县2020年已有矿种概况

类  别

勘查发现

查明资源储量(已上表)

矿    种

数量

矿    种

数量

能源矿产

、钍油页岩

4

1

黑色金属

1

1

有色金属

铜、铅、锌、镍、钴、钼、铝

7

铜、钴、镍、钼

4

贵金属

岩金、砂金、银、铂钯

4

岩金、银、铂钯

3

稀有元素等

硒、碲

2

非金

冶金辅助原料

萤石

1

萤石

1

化工原料

泥炭

1

泥炭

1

建材及其它非金属矿产

电石用灰岩、火山灰、脉石英、膨润土、陶瓷土、硅藻土、石灰岩、水泥用大理岩、水泥用灰岩、饰面用辉长岩、石榴石、石墨、云母、刚玉、伟晶岩、熔炼水晶、板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

20

饰面用辉长岩、陶瓷土、石墨、熔炼水晶

4

水气矿产

矿泉水

1

总 计

41

15

3、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鸡东县基础性地质调查程度相对较高。截至2020年底,县内山区半山区已完成1:25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完成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面积占山区、半山区23%1:2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面积占山区、半山区78%。完成1:20万区域重力调查面积占山区、半山区65%1:20万和1:5万航空磁法及放射性测量基本完成。1:20万水文地质调查覆盖了区内平原区。完成了全区1:100万灾害地质调查和1:50万环境地质调查。

探矿权设置情况:截至2020年底,鸡东县探矿权31个,其中金矿4个、铁矿1个、铜矿1个、铅锌矿2个、铂钯矿2个、硅藻土1个、煤炭16个、石墨1个、萤石矿3个。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普查16个,详查6个,勘探9个。

4、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截至2020年底,鸡东县开发利用矿种7种,为煤、矿泉水、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闪长岩、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用砂岩、建筑用砂,未利用的矿产有铁、铂钯、铅、锌、镍、钴、陶瓷土和硅藻土等34种。

全县持证矿山企业52家,其中有效矿权51家,其余1家过期未注销(鸡东县红旗铁矿),按规模分为大型5家、中型5家、小型(含小矿)42家,大中型占19.23%。截至2020年底,矿业从业人员约7835人,实现工业总产值11.75亿元。

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有采矿权52个,其中非煤矿山19家,占全县矿山总数的36.54%;非煤矿年产量40.56万吨,占全县固体矿产产量的14.07%;全县共有煤炭矿山33家,占全县矿山总数的63.46%;煤矿年产量247.8万吨,占全县固体矿产产量的85.93%

5、上轮规划实施成效评估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有所提高,通过上轮规划的实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有所提高,优势矿种采富弃贫、乱采滥挖现象的发生有所减少,矿产资源开发进程进一步加快。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有所提高,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更加合理,通过矿山资源整合和“关小,改中,建大”等一系列措施,矿山企业数量从上一轮的73家减少到2020年底的52家,实现上轮规划控制总数的目标。煤炭开采总量得到有效调控。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逐步深入,矿业秩序取得明显成效。

矿业规划布局逐步趋于合理,建立了一批精深加工企业。随着矿业秩序的整顿,矿业管理工作日趋规范,所有采矿权均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通过集中开采及矿山整合工作的推进,采矿权的设置也日趋科学合理。通过结构优化,集约开发、节约利用、安全生产,秩序良好的资源开发新局面基本形成。

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通过深入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提高了矿山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取得了矿山复绿复垦、优化环境和矿地综合利用的效果。

(二)形势与要求

“十四五”期间,国内矿业形势将发生深刻变化,矿产资源需求增速逐渐放缓,但需求总量仍将维持在高位运行,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作用没有改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部分大宗矿产资源价格屡创新高,煤炭产能还未充分释放,煤炭等传统资源产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待培育新动能,实现矿业结构转型升级。稳步实施矿业管理创新,有效破解地质勘查程度低、资源利用效率低、产业化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矿业产业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稳增长、调结构的重大任务。

1、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需要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矿产资源管理需要顺应深化改革导向,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冲破思想观念障碍,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资源市场化配置、资源产业精深加工、节约与高效利用、行政审批和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创新,提高矿产资源领域的治理能力和水平,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

2、适应地方矿业发展,需要优化矿产开发布局结构

以鸡东县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矿业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区域资源优势互补、勘查开发定位清晰、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深化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与结构,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化开采,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鼓励中小型矿山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实施兼并重组,促进矿业集中化、规模化、基地化发展。做精做深煤炭等传统产业,培育矿泉水等新兴产业。

3、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大力发展绿色矿业

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要求,全面推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在矿产勘查、开发利用和治理的全流程中着力推广绿色标准,加强综合勘查开发与高效利用;探索建立不同矿种、不同开采方式的节约与高效利用标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推进资源深加工;强化矿山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切实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治理修复,推动绿色矿业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落实省、市规划总体部署,根据鸡东县矿产资源与经济发展实际,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服从服务于能源资源安全、生态安全与产业安全大局,自觉融入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矿业产业布局结构,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提升资源保障水平,为建设“五强四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鸡东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产业布局与经济发展协调统一的原则

以自然、经济、社会、技术等条件为依托,以产业发展为引领,结合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和开发利用水平,统筹规划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矿业经济体系,推动全县矿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2、坚持有序勘查与合理开采协调统一的原则

跟进省、市继续加强基础性矿产地质调查工作,支持物化探异常的查证工作,努力加大重要矿产的勘查投入,实施重大勘查工程战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力争早出成果,早见成效,探采并举,以采促探,谋化新兴产业,扩大矿业贡献。发挥矿业优势,稳定矿业形势,促进区域发展。

3、坚持矿业开发与生态建设协调统一的原则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矿业的要求,坚持在开发中保护环境,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保护矿山生态环境,采取切实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实现矿业开发与环境友好协调发展。

4、坚持结构优化与综合利用协调统一的原则

着力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坚持集约节约,调整与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规模,严格勘查开发准入,规范矿政管理,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综合勘查和开采。注重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加强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坚持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节约优先的原则,着力推进鸡东县绿色矿山建设。

三、规划目标

2025年,矿产资源勘查进一步加大力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取得进展,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矿业新秩序。

1、矿业经济产值进一步增加

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矿业结构,大力发展煤头电尾、煤头化尾、石墨新材料等精深加工业,到2025年全县矿业产值力争达到20亿元。

2、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重要矿产调查评价和勘查任务,在重点区域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到2025年,积极配合省和鸡西市部署的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工作,争取发现一批有找矿潜力的矿点矿化点。在国家、省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引导商业性矿产勘查,重点开展找矿前景好的短缺或重要矿产勘查。到2025年,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处以上。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矿产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矿业权整合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全县矿山控制在60家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20%;煤产量要控制在1300万吨以内,同时要施行总量限制的保护性开采。严格执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重要矿产资源需求得到有效保障,煤炭等优势战略矿产开发得到有效调控。

专栏3  2025年主要规划指标表

指标类别

指标单位

2025年指标值

指标时效

指标属性

矿业产值

亿元

≥20

规划期末指标

预期性

矿山数量

≤60

大中型矿山比例

%

20

固体矿产开采总量

矿石/万吨

1500

矿区土地复垦

hm2

10

新增资源量

(矿石)亿

1.2

累计指标

主要矿产开采量

万吨/年

1300

规划期末指标

石墨

万吨/年

≤50

矿泉水

万立方米/年

24.6

建筑石料用灰岩

万吨/年

≤20

建筑用砂石土

万吨/年

≤100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1

累计指标

4、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大力引进煤化工企业,进一步延伸煤炭产业链条,建设鸡西地区煤化工产业发展新基地、稳定已有矿山产能;矿山布局更加优化。遵循“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煤炭资源型城市转型,积极深化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全县基本形成绿色矿业新格局。

5、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2025年,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责任机制,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影响评价制度。矿山地质环境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治理,矿区土地复垦面积有所增加。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作水平。到2025年,矿区土地复垦面积力争达到10公顷,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和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力争达到3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

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根据鸡东县矿产资源禀赋条件,以重要矿产勘查为基础,以矿业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势和特色矿种作为“十四五”期间勘查开发利用方向与重点,因地制宜设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产业布局。

1、矿产资源勘查

积极配合省级和市级部署的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工作,充分利用本区的资源禀赋,重点加强资源枯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找矿,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加强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稳步发展煤化工。重点加强煤炭、地热等能源矿产勘查;统筹城镇化和重大基础建设所需新型建材矿产勘查,保障能源资源安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依托鸡西“中国石墨之都”建设,壮大石墨产业链条,加强研究石墨矿勘查力争取得找矿突破。禁止勘查砂金、泥炭、可耕地中的砖瓦用粘土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受国家政策限制的矿产。

管理要求: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的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线。支持重要矿种调查及评价工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开展重点矿种的勘查工作,鼓励矿山企业加大接替资源找矿力度,实现找矿重点突破,提升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强化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执法,严格执行探矿权准入及退出机制,规范探矿权有序合规勘查。

2、矿产资源开采

重点开采煤、石墨、矿泉水、建筑用花岗岩等。对煤矿实施保护性开采,科学调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矿山数量和开采总量,在满足重大工程和民生所急需的情况下合理控制砂石土矿开采。禁止开采湿地泥炭、砂金、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砷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项目。

管理要求:深入贯彻绿色发展先行的科学观念,依法依规科学开展矿业活动。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的矿业权活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对重点矿种采用快批快上的原则,依法依规为矿业权人提供便利,新建矿山尽快形成产能。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保护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及地方矿业产业长远发展,根据鸡东县成矿地质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省上表矿区内积极争取财政投资开展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资金和力量参与区内勘查,严格执行探矿权准入及退出机制,鼓励矿山企业开展接替资源勘查。

1、北部有色、黑色等国家战略性矿产保障区

主要包括位于兴农镇的七台河国家规划矿区,区内优势矿产主要有煤炭、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闪长岩等矿产。该区规划期内继续支持矿山企业达产稳产,鼓励继续加大科研力度。依托国家和省地质科研项目以及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工作,进行区内矿产资源潜力分析,为矿产勘查提供指导。积极推动建材非金属矿山升级改造,引导和支持投资企业对建材非金属矿山集中开采、绿色开采、规模开采。推进鸡东县域煤矿达产达效。

2、中部能源资源安全发展保障区

位于鸡西国家规划矿区内,包括东海镇、哈达镇、鸡东镇,是我国主要炼焦用煤基地之一。区内优势矿产主要有煤炭、石墨、矿泉水、建筑用砂、建筑用石等。其中煤炭主要分布于哈达镇、平阳—永安—永庆一带,资源丰富,煤种齐全,煤质好,产量优势明显;石墨主要分布在鸡东县长山一带,近几年勘探查明矿产资源储量丰富。

该区重点打造煤炭及石墨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绿色产业,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创新能力,实施总量控制、规模开发和全产业链延伸,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转型。推进东海煤矿、杏花煤矿等重点煤矿建设;研究论证永丰勘探区、鸡西煤田永安一区勘探区资源开发的可行性,提升资源保障能力。积极推动砂石土矿山升级改造,引导和支持投资企业对砂石土矿山集中开采、绿色开采、规模开采。鸡东县全力支持鸡西市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山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矿地关系和谐化,全面提高矿业发展质量。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1、国家规划矿区

依据鸡东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区域布局,以战略性矿产资源为重点,以鸡东县现有资源与产业为基础,落实国家规划矿区2处:七台河规划矿区,面积7674.23平方千米,在鸡东县面积为673.68平方千米,主要矿种为煤炭;鸡西矿区,面积4104.81平方千米,在鸡东县面积为1583.19平方千米,主要矿种为煤,以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供应。矿区内已设采矿权55个,拟设采矿权29个,已设探矿权26个,拟设探矿权4个。

管理要求:区内煤炭、石墨等重要矿种大中型矿产地较为集中,利用省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引导项目和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矿产资源勘查,促进勘查开发活动的进行。对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总量调控矿种,矿业权投放及开采指标优先向国家规划矿区配置。

2、勘查规划区块

规划期间,鸡东县落实省级勘查区4个,即鸡西市丰乐—朝阳煤炭普查、东海煤矿扩大区煤炭勘探、杏花煤矿扩大区煤炭勘探、密山市农丰村煤炭普查,均为煤炭勘查,面积75.75平方千米。

管理要求:为确保矿产资源勘查秩序得到有效控制,矿产资源勘查要具备条件:探矿权投标人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相应资信证明;勘查矿种和范围符合上级矿产资源规划要求,与相关产业政策、矿业布局相一致;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对应一个勘查主体;勘查活动应有科学合理的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勘查活动要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有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具体措施;建立和完善勘查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规划期新发现矿种可以增设勘查规划区块。

3、开采规划区块

规划期内,拟设置29个开采规划区块:其中落实省级7个,开采主矿种有煤炭和石墨;县级统筹划定22个,开采主矿种有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用闪长岩、建筑用砂岩、建筑用砂、建筑用大理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为探矿权转采矿权和空白区新设等。

管理要求:为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和最低开采规模,依据开采规划区块新设采矿权,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对应一个主体,与规划矿种一致。优化砂石土开发空间布局,引导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继续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开发程度。

五、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1、开采总量调控

2025年煤炭年开采量控制在1300万吨;矿泉水年开采量控制在24.6万立方米;石墨年开采量控制在5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年开采量控制在20万吨;规范开采建筑用砂石土,建筑用砂石土年开采量控制在100万吨。

2、矿山数量

规划期内矿山数量实行总量控制,通过逐步关停技术落后、安全条件差的小型矿山。力争到2025年底,全县矿山总数控制在6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20%

管理要求:根据省、市级规划指标合理制定鸡东县矿产资源开采数量和开采总量指标。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管理,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空间布局,合理调控煤矿、石墨等重要矿产资源的开采数量和开采总量,使鸡东县矿产资源特点、环境承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按照“系统规划、依法保护、科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对县域内的矿山进行优化调整,规划禁采范围内的矿山关停,规划开采区内的矿山集聚。切实保护耕地资源,严格控制砖瓦粘土生产。

(二)优化开发利用布局

1、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为了使矿业发展结构更加的规模化、集约化,根据《鸡东县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远景目标纲要》中的矿业发展方向,通过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开发格局,优化矿业产业布局。

2、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矿山企业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合理化开采矿产资源,提高重点矿种的最低开采规模,力争达到规模开采、绿色开采、智能化开采。规划期内不再新建30万吨/年以下的煤炭矿山,不再新建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建筑用石矿山。

3、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通过整合小矿、新建大矿、升级改造等方式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矿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大中型矿山比例由2020年的19.23%增加到20%以上。

建筑用石、建筑用砂开采中必须做到边开采边治理,治理后要达标。通过制定差别化的分区管理政策,坚持“一矿一策”,严格管理备选开采区内资源开发,引导矿山向集中开采区内聚集,促进布局优化,实现资源、环境、经济、安全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严格开采准入条件

1、规模准入

矿山设计开采规模要与储量规模相适应,新建矿山占用的资源储量必须是管理部门核实的相应类型的资源储量,开采方式和开采空间必须符合要求。新建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所在矿区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防止大矿小开,防止掠夺式开采,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开采能力未达到最低开采规模的矿山,要限期整改、整合。

2、技术准入

新建矿山采矿权申请人必须出具与拟建矿山相适应的技术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矿山生产必须采用机械化开采;应积极推广采用先进技术设备,改进生产工艺,调整产品结构和产品方向,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矿产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努力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

3、资质准入

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土地(林地)使用手续、排污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开采。

4、环保准入

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新建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必须落实环保准入条件,做到采前预防、采中治理、采后恢复,严格落实资源环境准入。新建矿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产资源开采环境保护,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方案,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从根本上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规范化。

5、其他准入条件

新建矿山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自然保护地等规划做好信息互通工作。开采方案要有通过环保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水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林业部门审核通过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通过文物部门核实的文物保护区域外。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地质环境治理措施,按规定缴纳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证明等。

六、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

1、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鸡西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提出的发展绿色矿业的目标任务,按照《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提出的具体要求,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稳步推进、长效管理”的原则,结合鸡东县实际矿业情况,选择适合的矿山企业进行试点,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的建设主体,要创造宽松环境,在政策上予以规范,在技术上提供帮助,指导矿山企业走上绿色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及推广,研究形成配套绿色矿山建设的激励政策和长效机制。

2、主要任务

1)依法办矿。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鸡西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等规范要求和有关规定。

2)规范管理。积极加入并遵守《绿色矿业公约》,按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具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推行企业健康、安全、环保认证和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实现矿山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综合利用。按照矿产资源规划与资源共伴生条件,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实行矿山开发利用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相关要求;节约资源,保护资源,大力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同行业先进水平。

4)技术创新。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不断改进和优化工艺流程,淘汰落后工艺与产能,生产技术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重视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矿山企业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显著。

3、进度安排

新建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县级发证的砂石土类矿山。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规范管理,鼓励集中开采,严格控制“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现象,努力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4、配套政策和有关措施

落实国家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实施意见要求,完善政府、企业及社会资金共同建设绿色矿山的机制,对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和省绿色矿山名录的企业,根据实际给予差别化政策支持,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减免政策,激发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

积极引导砂石土矿山企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督促矿山企业自觉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断改进开发利用方式,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实现合理开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和社区和谐,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1、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严格执行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时编制、同时审查、同步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把环境保护贯穿于矿山开发的全过程。采矿权人应在领取采矿许可证的同时,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责任书,明确采矿权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责任与义务。

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要经常、定期、及时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制度,建立预防水土流失制度;强化源头预防,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矿山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由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批备案并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对生产矿山经常、定期、及时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和管理。建立环保、自然资源、安全监察等部门联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监督的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将采矿权年检与环保审批结合起来。

3、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按照“谁投资、谁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景则景、宜建则建”的原则,根据“排除隐患、恢复生态、保护环境”的要求,大力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模式。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第三方治理等新政策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

4、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积极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模式,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谁修复、谁受益”等原则。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政策与项目资金的整合与合理利用,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优化矿山地质环境,促进鸡东县绿色矿业健康发展。

(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1、充分发挥基金作用

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有关要求,建立治理恢复基金账户,由矿山企业单设会计科目,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计入企业成本,由企业统筹用于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分级管理原则,督促采矿权人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2、鼓励第三方治理

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按照“责任者付费,专业化治理”的方式进行,鼓励县、乡政府、矿山企业以合同形势通过付费将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交由专业公司治理。发挥矿山企业主动性和第三方治理企业活力,谁治理谁受益,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促进环境治理科技进步。

3、创新机制治理历史遗留矿山

创新治理机制:建立环保、自然资源、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联动机制。落实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机制,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景则景、宜建则建”的原则,根据“排险消患、恢复生态、保护环境”的要求,大力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模式。

整合政策与资金: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政策与项目资金的整合与合理利用,形成合力,切实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成效。

七、规划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度

要健全《规划》管理制度,完善《规划》运行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明确责任分工。

(二)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制度

在规划期内,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通过中期评估,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具体要求的施行提出改进和调整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目标及各项指标。

(三)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坚持《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制度,明确公众参与的职责与权益,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与途径,开通政府网站问答咨询。实施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公开规划内容、规划实施的政策、办事程序、规划审批矿业权结果等。建立社会公众监督制度,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执行部门在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促进《规划》的有效实施。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实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只有对矿产资源开发工作进行强有力的监督,才能保证有关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划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在矿产资源开发监督方面,不仅要注意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监督和事后监督,更要注意事前监督,要防患于未然。建立和完善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制约机制。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利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以及不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办矿申请堵在合法采矿的范畴之外。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勘查、开发项目,不得审批立项,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使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方针真正得到贯彻。

(四)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按照要求建立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并做好《规划》管理信息与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规划》数据库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储量、矿业权等基础数据库的衔接和共享。建成具有信息管理、分析查询、监督评价和辅助决策功能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实施管理的效率。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重点矿区资源储量增减、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矿山地质环境等动态变化情况。加大投入,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矿产资源“一张图”管理。逐步完善《规划》管理系统的分析与查询功能,辅助《规划》管理决策功能和《规划》实施信息反馈功能,不断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益和水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地质数据汇总制度及矿业权人勘查、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矿山监督制度,加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政策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及时准确地掌握国内外矿产品市场动态及科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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