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发布《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鸡东县发改局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6条,其中基层工作31条,政府公告10条,部门预算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鸡东县发改局收到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时进行答复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三级审批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列入领导分工,具体工作由我局办公室总牵头,并配备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情况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执行主管负责制,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定期做好网站发布信息的自评自查,避免出现表述不规范、错别字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应公开的信息实行主动公开,对涉及国家、政府和单位机密及其他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坚决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涉密保密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进中有优,但依然存在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及多媒体宣传频次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发布时效需进一步提升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架构,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能力,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大数据开放力度,深化开放内容,强化动态更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等平台的作用,做优做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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