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发布《鸡东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鸡东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不断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更新各类政府信息共计74条。其中,基层工作信息50条、部门决算预算信息2条、治安管理信息15条、招聘公告7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无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各项制度,遵循“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原则,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责任部门,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规范,保证信息安全公开,谨防发生失泄密案事件。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内容范围,规范信息发布格式,加强对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及时、高效、便民,对政策类文件有效性定期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备。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鸡东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4条。公开信息内容涵盖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和职能、基层政务信息、部门决算预算以及公示公告等类别。同时,县局政工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转发各类信息345篇,内容涉及工作动态、安全提示、便民服务等方面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和日常管理,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优化队伍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进行审核,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鸡东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新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思路

2024年,我局将重点努力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政策解读做到解读及时、准确、通俗易懂,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原有图文、视频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解读形式。二是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运用好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网站推进政策公开,让公众及时掌握获取相关的政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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