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鸡东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的公示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66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6万元。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67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9万元。合计下达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5万元。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3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公示如下:

一、产业项目1个,合计安排资金180万元

(一)鸡林乡鸡林村华冠米业厂房建设项目。安排衔接资金180万元,用于新建厂房1处。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1个,合计安排资金275万元

(一)下亮子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衔接资金275万,新建村内路3.8公里。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467-5561772

联系人:王世达

受理单位:鸡东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鸡东县鸡东镇德胜路166

附件: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表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