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仲裁进基层 高效服务暖人心

流动仲裁庭审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创新实践,通过移动服务,将仲裁庭审活动直接开展到纠纷现场,旨在为群众降低仲裁成本的同时,更快速、更高效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2024年3月中旬,鸡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了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大运营分公司与20余名员工的劳动报酬争议案件。

为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就近就便快速化解争议,3月29日鸡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启动了流动仲裁庭审办案模式,把庭审活动深入到了仲裁申请人所在地的佳木斯市,将“坐等办案”变为“上门问诊”,主动提供“靠前服务”。充分发挥面向基层、定纷止争的前沿作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经过近3小时的路途奔波,仲裁院4名工作人员顺利抵达佳木斯。在庭审现场,仲裁员宣读了庭审纪律,对案件的证据进行当庭质证,双方对证据没有异议。被申请人对未支付法定假日加班工资的事实及数予以认可。经过仲裁员对加班工资的法律规定讲解后,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调解共识并签订了调解书,被申请人同意支付22名员工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差额共计59200元。

鸡东县劳动人事争议流动仲裁庭,做到优化程序,实现调解“零障碍”。在确保流动仲裁庭仲裁程序规范、标准、严谨的基础上,对仲裁案件申请、提交、审理、送达等环节进行全面优化、调整,不断压缩办理耗时,提高执行效率。本着“用心用情,调解先行”,仲裁庭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宗旨,让劳动者不出远门即可参加庭审调处服务。

流动仲裁庭不仅仅是办公地点上的变动,更是服务理念和工作方式的革新,通过庭前、庭中调解、裁后答疑和回访工作,努力促成当事人服息诉。流动仲裁庭还注重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和情感关怀,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携、高效的仲裁服务,有效解决了许多劳动纠纷问题,强化了法律服务的社会功能,展现了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和谐、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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