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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鸡东县气象应急保障预案
  • 2023-09-08
  • 2023-09-11

鸡东县气象应急保障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我县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保障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灾害防范、处置、保障能力,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应急保障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鸡西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鸡东县境内发生及境外发生,可能对鸡东县产生较大影响、需要气象部门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的突发公共事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成立鸡东县气象应急保障指挥部(鸡东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气象应急保障工作。

总指挥:殷云海:县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刘慧:县气象局局长

县气象应急保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气象局。

2.2职责

2.2.1观测组

由气象观测人员组成。负责常规观测资料的观测和发送;必要时增加加密观测资料的观测和采集。

2.2.2预报服务组

由预报服务人员组成。负责适时组织与省气象台和有关市县气象局业务会商,做好跟踪预报、预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服务产品;收集、整理各种气象资料,提供分析资料及天气预报产品;根据服务需要,制作、提供气候背景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分析材料;承担预报服务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

2.2.3现场组

由观测、预报、服务媒体、探测等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气象及相关信息和灾情信息采集、传输上报工作;负责制作现场应急服务产品,向现场指挥部提供实时服务;参加现场指挥部的相关工作,并提供现场有关信息咨询服务;承担现场应急保障服务工作总结。

2.2.4人工影响天气组

由从事人工影响工作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承担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

2.2.5专家组

由气象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参与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2.6保障组

由探测、通讯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探测、通信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后勤和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应急保障服务工作总结。

3.应急响应

3.1预案启动

接到鸡东县突发事件各专项应急响应启动令后,鸡东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要决定启动应急保障响应。

3.2应急响应

鸡东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职能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将观测及预报服务产品提供给应急启动单位。

3.3分灾种响应

3.3.1森林(草原)火灾

全面监测火场发生地天气实况,定时发送监测数据,火场短时、短期天气预报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并形成森林(草原)火灾气象服务信息专报。

现场服务组组织技术人员前往现场服务。开展加密观测,制作现场精细应急保障服务产品,向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参加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的相关工作,并提供现场有关气象信息咨询服务。

人工影响天气组制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分析等指导产品,并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3.3.2洪水灾害、地质灾害

全面监测县内流域、大中型水库天气实况,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报。定时发送短时、短期天气预报,制作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服务产品,中小河流防汛精细化气象预警产品,大中型水库的精细化天气预报产品,以及防汛气象服务信息专报等。

3.3.3干旱灾害、农作物生物灾害

开展灾区气候预测,全面监测灾区天气实况,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旱情、农作物生物灾害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报。定期发送短时、短期、中期、长期天气预报,农用天气预报和土壤墒情监测报告,以及重大气象信息专报等,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3.3.4矿难事故

全面监测事发地天气实况,定时发送事发地短时、短期天气预报。现场服务组前往现场服务,开展加密观测,制作现场精细应急保障服务产品,向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参加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的相关工作,并提供现场有关气象信息咨询服务。

3.3.5其他突发事件

提供现场天气实况,根据需要制作现场各种时间尺度的天气预报和气象要素预报,制作专业性预报服务产品,提出分析建议意见。

3.4应急响应的变更和终止

接到鸡东县突发事件各专项应急响应变更或终止令后,鸡东县气象应急保障响应随即进行变更或终止。

4.保障措施

4.1经费保障

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和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县气象局及县直有关部门履行气象应急保障职能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部门预算统筹保障。

4.2技术储备与保障

4.2.1建立县气象应急保障服务专家组

建立气象及相关学科的专家组,对突发气象次生灾害的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研究,气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应用技术研究;应急预案启动后,由专家组统一指导气象保障应急服务处置技术工作;参与对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指导公众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4.2.2应用市级气象应急保障服务技术支持系统

组织业务单位和管理部门开展学习实践,增加对气象次生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气象应急技术储备。应用市级气象应急保障服务技术支持系统,主要包括决策支持系统、应急监测系统数据库、基础地理数据库、遥感影像数据库、重大灾害综合数据库、气象次生灾害产品库在内的综合应急服务系统,确保现场工作人员能够制作出符合需要的气象产品。

5.奖励与责任追究

5.1奖励

对参加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和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和抚恤。

5.2责任追究

气象应急保障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由于失职渎职,导致应急保障任务出现责任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6.预案管理

6.1预案编制

县气象部门牵头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应急保障预案并按照有关要求报相关部门备案。

6.2预案修订与实施

预案实施后,对预案定期评估,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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