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鑫淼森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910日-20259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67-5500408(业务股)

  真:0467-5508899

通讯地址:鸡东县振兴大街110号鸡东县生态环境局(158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鸡东县鑫淼森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改扩建项目

鸡东县东海镇兴国村

鸡东县鑫淼森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黑龙江绿水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