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一喷多促”技术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 发布者:张铎
-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来源:农业农村局
项目背景:按照《黑龙江省2025年玉米、大豆、水稻“一喷多促”补助实施方案》(黑农厅联发[2025]242号)文件要求,下达“一喷多促”补助资金,用于鸡东县范围内开展玉米、大豆、水稻“一喷多促”喷施作业。鉴于时间紧、任务重,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工作要求,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能提供“一喷多促”技术服务能力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1.1服务内容:为我县2025年玉米、大豆、水稻提供“一喷多促”喷防技术服务(包含无人机飞防作业和药剂肥料)。
1.2资格要求:
1.2.1具有能提供技术服务的相应资质,具有独立财务,规范管理。
1.2.2参加此次政府遴选活动的服务组织,必须入选黑龙江省植检植保站2023年6月29日发布的《黑龙江省第一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名单》或2024年7月20日发布的《黑龙江省部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名单》目录内,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专业户、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组织需具有承担“一喷多促”喷施作业相关设备以及具有相关资格证明操作人员。
1.2.3参加田间作业的所有无人机均具有完整记录反映作业质量的功能,如作业轨迹、起降飞行时间、飞行地点、飞行高度、飞行速度、喷液量等。
1.2.4具有类似工作经验或业绩。服务组织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2.报名提供资料
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盖单位公章。
2.2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2.3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2.4工作能力证明材料(无人机相关佐证材料)。
2.5工作经验或业绩证明。
3.选择标准
3.1资质审查及评定。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组织有关专家对自愿参选的服务组织的资质条件、工作能力、有无违法记录及重大事故等进行审查和综合评定。
3.2择优确定服务组织。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综合评选后选取1家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委托其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
4.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至8月29日下午13时,请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于2025年8月29日下午13时前,将报名材料直接报送到鸡东县农业农村局415室,过期不予受理。
地址及联系人:鸡东县鸡东镇德胜路166号农业农村局415室,联系人:张铎,办公室电话:0467-5561306,手机号码:16643048588。
鸡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