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第5号)

为进一步拓展产业项目发展空间,拟征收东海镇长山村、长兴村部分集体土地、东海煤矿部分国有土地作为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海煤矿九采区六井改扩建项目建设用地,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居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该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面积

征收土地面积1.930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

东海镇长山村、长兴村、东海煤矿。具体位置和范围详见转征范围图纸。

三、拟开展土地调查时间

20256

四、拟征收土地目的

用于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海煤矿九采区六井改扩建项目建设。

五、补偿依据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434号)、《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鸡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鸡政规〔2023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收土地范围内,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不得在被征土地上抢栽抢种青苗以及抢建地上构筑物,抢栽抢种的青苗以及抢建的地上构筑物在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征地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征地工作。

征地咨询联系人:孙成明、高婷婷。

联系电话:04675591798

特此公告。

鸡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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