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鸡东市监发〔2025〕28号)

近期,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鸡东县四季食品商店销售的香蕉“联苯菊酯”含量超标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鸡西市精工丰华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鸡东县四季食品商店销售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名称为香蕉,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联苯菊酯”含量超标,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附表)。

经营者信息:鸡东县四季食品商店,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平阳镇。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上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我局已对该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查明,该商店共购进该批次香蕉78.0公斤,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780.00元。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已责令上述商店召回不合格产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

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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