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东县2025年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公示
- 发布者:王录
-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7日
- 来源:鸡东县应急局
为进一步落实我县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等规定,全面落实防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现将2025年全县防汛抗旱等责任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请各级行政责任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各项措施,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