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鸡东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的公示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25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47万元。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26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96万元,共计3343万元。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3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公示如下:

一、产业项目7个,合计安排资金1116万元

(一)向阳镇东河村农机项目。安排衔接资金51万元,用于采购水稻插秧机3台。

(二)东海镇兴国村乳酸菌酸菜加工项目。安排衔接资金51万元,用于采购乳酸菌酸菜加工设备。

(三)东海镇永泉村乳酸菌酸菜加工项目。安排衔接资金51万元,用于采购乳酸菌酸菜加工设备。

(四)下亮子乡复兴村农机项目。安排衔接资金51万元,用于采购玉米收割机1台。

(五)永安镇永东村农机项目。安排衔接资金51万元,用于采购水稻收割机1台、水稻插秧机2台。

(六)永安镇永丰村农机项目。安排衔接资金51万元,用于采购玉米收割机1台。

(七)平阳镇平阳村玉米浆包深加工项目。安排衔接资金810万元,用于建设玉米浆包加工厂房及冷库等配套设施一处。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6个,合计安排资金2133万元

(一)下亮子乡三排村、综合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衔接资金468万,用于新建村内巷路6.7公里。(三排村4.5公里、综合村2.2公里)

(二)永和镇公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衔接资金245万,用于新建村内巷路3.5公里。

(三)鸡东镇银峰村、红胜村、石河北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衔接资金280万,用于新建村内巷路4公里。(银峰村巷路2公里、红胜村巷路1公里、石河北村巷路1公里)

(四)向阳镇通街村、卫国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衔接资金260万,用于新建村内巷路及边沟4公里。(通街村巷路2公里、卫国村边沟2公里)

(五)永安镇永生村、永丰村、永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衔接资金540万,用于新建村内边沟9公里。(永生村边沟2公里、永丰村边沟5公里、永新村边沟2公里)

(六)哈达镇杏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衔接资金340万,用于新建村内边沟5.5公里。

三、补助补贴类项目3个,合计安排资金94万元

(一)鸡东县雨露计划项目。安排衔接资金15万元,补助符合政策的脱贫(边缘易致贫)户在校学生。

(二)项目管理费。安排衔接资金61万元,用于项目工程监理费用、验收费用等。

(三)务工交通补助项目。安排衔接资金18万元,为脱贫(边缘易致贫)户提供务工交通补助政策,开展务工交通补助。

监督举报电话:0467-5561772

联系人:王世达

受理单位:鸡东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鸡东县鸡东镇德胜路166

附件: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