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东县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资金申请发放的公示
- 发布者:王彦忠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6日
- 来源:鸡东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按照《黑龙江省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4]19号文件和《鸡东县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鸡农局联发[2024]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养殖者防疫主体责任,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与效果,鸡东县三德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鸡东县百达养殖场、鸡东县立波养鸡场、鸡东县禧旺养殖场、鸡东县鸿旭发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先打后补”条件,并通过企业网上申请资金,乡镇审核,并提交资金申请报告,现将申请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告。
一、公告内容
1、向阳镇确定鸡东县三德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口蹄疫疫苗免疫用量204975头份,按照每头份补贴0.99元,申请发放补贴资金为202925.25元;确定鸡东县百达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口蹄疫疫苗免疫用量4312头份,按照每头份补贴0.99元,申请发放补贴资金为4268.88元,合计确定发放补贴资金为207194.13元。
2、永安镇确定鸡东县立波养鸡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免疫用量29000毫升,按照每毫升补贴0.25元,申请发放补贴资金为7250元。
3、哈达镇确定鸡东县禧旺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口蹄疫疫苗免疫用量50635头份,按照每头份补贴0.99元,申请发放补贴资金为50128.65元。
4、鸡东镇确定鸡东县鸿旭发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口蹄疫疫苗免疫用量11124头份,按照每头份补贴0.99元,申请发放补贴资金为11012.76元。
全县五家养殖场共计申请发放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资金为27.558554万元。
二、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2日,公示期7天
三、公告举报受理部门
鸡东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582173
联系人:林海彦
地址:鸡东县鸡东镇康健路15号。
鸡东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6日